服務對象
介乎十一至十八歲,適合入讀中學而在行為及情緒方面有適應困難的男童。
名額
院舍宿位 :120個
費用
由政府全面資助,家長只需負責學員之個人消費,包括醫療、書簿、零食、車資及個人用品支出。
升學及就業輔導
宿舍定期召開個案會議,與轉介人員、家長、老師及學員聯合評估其行為及學業水平的進度,表現理想及穩定者可安排返回家庭及主流學校繼續生活及學習,或接受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
中三畢業學員除可選擇本校升讀高中課程外,也可獲派位升讀主流中學、職業訓練局、建造業訓練局或參加學徒訓練計劃。
申請手續
家長可透過本港的學校、政府機構或社會服務機構的註冊社工或專業輔導人員辦理中央轉介手續。
有需要接受駐院臨床心理學家服務的學員,可透過本院個案工作員以書面方式作內部轉介。
退院手續
當學員不需再接受本會服務時,家長可經由轉介人員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